西藏林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拉萨办理吗

2024-05-17 13:10

1. 西藏林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拉萨办理吗

不可以的,医保办理:
1.	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自己个人交医疗保险,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到户口管辖的社区居委会或者社保所缴费登记,即可购买。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一般村委会会通知你什么时候交,会统一办理。
2.	如何你是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3.	自己个人交社保的费用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平均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4.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

西藏林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拉萨办理吗

2. 2019年西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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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现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修订如下:一、财政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位要求经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基数120元部分中央财政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增加的26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学生参保财政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中部六省243个县(区、市)、江西省赣州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名单见附件7)。根据以上财政补助标准和中央财政负担比例,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办法,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向辖区内困难地区倾斜。省级财政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文件后,要按规定及时分配拨付至各统筹地区,确保资金在30个工作日内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时间拨付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的,中央财政将在次年结算时相应扣减补助资金,扣减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以保证补助资金的完整性。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和程序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统一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省级财政。除上年按照预算管理的统一要求提前下达预算指标以外,中央财政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全额预拨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并于6月底前结算上年度补助资金。以2016年为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拨,以后年度类推:预拨某省(区、市)2016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4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按照预算管理统一要求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结算某省(区、市)2015年补助资金数额=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已预拨补助资金-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应扣减违规资金其中:某省(区、市)2015年因地方财政资金不到位扣减补助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当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10%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率=地方各级财政当年9月底前实际到位资金数(省、市、县级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合计数)÷当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100%某省(区、市)2015年地方各级财政应到位资金数=该省(区、市)经审核的2015年6月底参保(合)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三、地方申请补助资金流程(一)材料上报。每年11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三部委)联合上报《XX省(区、市)关于申请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包括文字和附表两部分内容。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参保(合)情况、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建议等。需向三部委上报的附表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6(附表3、附表4和附表5不需向三部委报送)。同时,将《请示》及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抄送财政部驻所在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地方各级财政拨付当年资金后,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参保(合)人数、补助资金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等审核所需的有关材料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汇总初审后,将汇总情况(附原始资料)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同时报送专员办。(二)材料审核。各专员办在11月底前收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和资金到位情况材料后,对参保(合)人数、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情况等进行审核,次年3月底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报告上报三部委。为了确保工作进度,专员办可在省级部门审核汇总各地上报材料时,提前介入审核工作。(三)网络申报。按照《关于启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的通知》(财办社〔2014〕31号)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同时实行网络和纸质申报。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登录全国财政社保信息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申报系统”,录入6张附表相关数据后报送专员办,各专员办审核完成后录入审核结果并上报中央财政。同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纸质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后按规定上报三部委。省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务必确保正式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中央财政将根据网上申报系统数据计算拨付补助资金。四、监督检查地方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地上报申请材料。要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技术手段,切实落实对参保(合)人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统计错误等问题的发生。对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以及对经专员办审核发现有重复参保、重复申报、虚报等问题的,三部委将予以通报,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专门向三部委提交书面报告,分析原因,作出说明。中央财政除据实扣减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申报、虚报人数及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追加扣减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加扣减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由虚报的地方财政负责补足。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考核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3号)同时废止。附件:1.省(区、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申请表2.省(区、市)2015年度中央所属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3.省(区、市)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情况分县表4.省(区、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情况分县表5.省(区、市)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分县表6.省(区、市)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情况分县表7.中部地区享受西部政策的县(市、区)

3. 西藏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 西藏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缓缴范围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承诺即可享受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21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新设立或新参保并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摘要】
西藏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 西藏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缓缴范围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承诺即可享受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原则上应为2021年度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新设立或新参保并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回答】
亲亲您好:法律分析:二、缓缴期限缓缴期限为2022年8月至10月,共计3个月。2022年8月之前的职工医保欠费不在本次缓缴政策范围内。缓缴期间已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不办理退费业务。缓缴期间,参保单位暂缓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结束后,应依法恢复履行按期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义务,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生育保险同步实施缓缴政策。三、待遇享受缓缴期间,不能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待遇(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继续按当期已申报基数和比例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就医正常结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稳定不降低。缓缴期间,参保人员辞职、办理在职转退休、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时,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四、经办服务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如实申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含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确保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回答】
亲亲您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回答】

西藏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4. 西藏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西藏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在职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
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93%;2万元至4万元96%;4万元以上98%
2.跨省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报销标准
在藏实际工作年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20年及以下85%;21年至30年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拉萨医保个人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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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拉萨住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拉萨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基数,拉萨定点医疗机构及药房,农村合作医疗。参与医疗报销时需要参保职工申请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拉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由接诊医生填写诊断及治疗意见,并经定点医院主治医师确认,附相关检查、化验单到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核实签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经审批后,参保职工凭审批表及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治疗待遇。门诊特殊病种每次批准的治疗期为180天,每次用药量不超过15日。对符合20种门诊特殊病认定标准且符合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给参保职工。另外,只要是在指定的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且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都将按规定给予支付。其中,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首先由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报销,但不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将由个人全额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设备、医疗材料报销比例为98%。住院床位费最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如三级医院80元/日,二级医院60元/日,一级医院40元/日。但是挂号费、病例工本费等服务类项目,美容、非功能性整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眼镜、义肢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近视眼矫形术等治疗项目,治疗不育(孕)症或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拉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海元说,去年拉萨市有36033名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今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了37091人,两年来共筹资1462.48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79.87万元,县级财政补贴118.03万元,市财政补贴320.7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743.86万元。“目前,我们已为1105名参保居民报销住院医疗费420.25万元,其总费用为705.74万元,统筹基金平均报销率为60%。”

拉萨医保个人参保条件

6. 拉萨医保个人参保条件

拉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拉萨住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拉萨个人医保缴纳比例基数,拉萨定点医疗机构及药房,农村合作医疗。参与医疗报销时需要参保职工申请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拉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由接诊医生填写诊断及治疗意见,并经定点医院主治医师确认,附相关检查、化验单到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核实签章,由单位统一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经审批后,参保职工凭审批表及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门诊特殊病治疗待遇。门诊特殊病种每次批准的治疗期为180天,每次用药量不超过15日。对符合20种门诊特殊病认定标准且符合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给参保职工。另外,只要是在指定的可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且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都将按规定给予支付。其中,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首先由个人自付10%后其余部分报销,但不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将由个人全额负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设备、医疗材料报销比例为98%。住院床位费最高标准按医院等级确定,如三级医院80元/日,二级医院60元/日,一级医院40元/日。但是挂号费、病例工本费等服务类项目,美容、非功能性整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眼镜、义肢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近视眼矫形术等治疗项目,治疗不育(孕)症或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拉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海元说,去年拉萨市有36033名城镇居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今年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了37091人,两年来共筹资1462.48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79.87万元,县级财政补贴118.03万元,市财政补贴320.7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743.86万元。“目前,我们已为1105名参保居民报销住院医疗费420.25万元,其总费用为705.74万元,统筹基金平均报销率为6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现阶段西藏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新的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1、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时间为45个工作日;3、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1、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2、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西藏医保卡信息查询:1、电话查询:拉萨社会劳动保险查询电话:12333查询内容包括: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2、窗口查询:拉萨市社会保险局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3号电话:0891-85000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8. 西藏社保缴费标准

西藏社保缴费标准上限是22761元,下限是4552.2元。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三百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至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低工资为标准。以上限19783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2769.62元,个人部分1582.64元,以下限3957元作为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分别是,单位部分553.98元,个人部分316.56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月缴费金额可参考以下进行计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部分分别是,百分之十四、百分之零点五、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一点五为基准,职工缴费比例部分,养老保险是百分之八、失业保险是百分之零点五,工伤保险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最低为3957元一个月,最高为19783元一个月,参保人员可在3957至19783元之间,任意选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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