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大利好!央行和银保监会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2024-05-20 03:32

1. 地产大利好!央行和银保监会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泰勒/中国基金报
大家好,利好一个接一个!央行、银保监会出手,出台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量很大......
泰勒给大家整点重点内容。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
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借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保款,封闭进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字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监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日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
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
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15、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住房租售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生房建设和经营,鼓品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原标题为《超重磅:地产大利好!央行、银保监会联手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地产大利好!央行和银保监会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2. 地产大利好!央行和银保监会放大招:金融支持16条措施来了

大家好,利好一个接一个!央行、银保监会出手,出台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量很大......
泰勒给大家整点重点内容。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
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好借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保款,封闭进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字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监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日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房地产企业项目。
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推动加快资产处置。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
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
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对于受疫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相关金融机构要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15、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住房租售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生房建设和经营,鼓品商业银行发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3. 报道称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支持房地产的16条措施

 观点网讯:据多家媒体11月13日报道,央行、银保监会近日已下发一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涉及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等6方面,共16条具体措施。
 据相关报道,具体16条措施包括: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上述文件出台前,市场已有涉及房地产融资等政策信号。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1月8日发布,为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第二支箭”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11月9日,房地产行业迎来了久违的股债双涨走势,据称这归因于上述2500亿元民企债券融资利好政策。
 11月10日,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公布,已受理龙湖集团200亿元储架式注册发行,中债增进公司同步受理企业增信业务意向。
 11月11日,保利发展公告称,收到中交易商协会出具的四份《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注册。其中,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合计为50亿元,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合计为50亿元。

报道称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支持房地产的16条措施

4. 央行、银保监会发布16条措施,支持房地产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量很大......具体包括:
1、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
2、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3、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
4、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5、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
6、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
7、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
8、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9、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
10、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
11、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12、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13、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
14、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15、优化租房租赁信贷服务;
16、拓宽租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全文如下:

5. 央行、银保监会: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央行官网消息称,11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有几个新亮点。其中建筑企业方面的贷款投放,说明目前要更加关注企业的资金状况。而信托存量贷款的展期问题,则和信托方面或存在一些违约的事件有关系。对于近期的配套融资方面的发展保障内容,说明11~12月可能会有各类新的政策,以鼓励银行加快落实此类信贷投放工作。
推动“保交楼”加快落实
会议指出,全国性商业银行要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主动靠前发力。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完善保交楼专项借款新增配套融资的法律保障、监管政策支持等,推动“保交楼”工作加快落实,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从此次会议内容看,主要是围绕扩内需、稳增长,积极推动落实此前出台的一揽子纾困助企、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政策红利释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复苏基础。”
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谈及本次会议召开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周茂华称,目前,国内经济处于内需恢复阶段,有效需求不足是主要矛盾,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仍在适度加大;同时,国内经济面临环境较为复杂,信贷政策需要注重精准质效。具体看,继续加大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量增、面扩、价降”,继续落实和加大受困行业企业帮扶支持,加大基建重点项目融资保障、配套,加快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落实稳楼市政策组合拳和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楼市加快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严跃进认为,此次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使得今年11~12月,以及明年上半年的信贷工作投放思路更加清晰:
一是信贷投放要站在更好的位置去看,即从稳经济大盘的角度入手,尤其是从拉动消费、投资等角度入手。这是商业银行和房企等需要把握的大方向和总基调,其与金融16条提及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略有侧重点的。二是此次政策也可以看出一些新的市场情况,包括建筑企业资金状况较差、信托业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风险、配套融资方的支持政策略显空白,所以此次政策填补了此类空白,对于防范化解风险、巩固金融16条政策工具效应等都有积极作用,也进一步体现了信贷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央行、银保监会: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6. 央行、银保监会: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央行官网消息称,11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有几个新亮点。其中建筑企业方面的贷款投放,说明目前要更加关注企业的资金状况。而信托存量贷款的展期问题,则和信托方面或存在一些违约的事件有关系。对于近期的配套融资方面的发展保障内容,说明11~12月可能会有各类新的政策,以鼓励银行加快落实此类信贷投放工作。
推动“保交楼”加快落实
会议指出,全国性商业银行要增强责任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主动靠前发力。要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稳定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建筑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展期。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融资。完善保交楼专项借款新增配套融资的法律保障、监管政策支持等,推动“保交楼”工作加快落实,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表示:“从此次会议内容看,主要是围绕扩内需、稳增长,积极推动落实此前出台的一揽子纾困助企、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政策红利释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复苏基础。”
加大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谈及本次会议召开给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周茂华称,目前,国内经济处于内需恢复阶段,有效需求不足是主要矛盾,货币政策支持力度仍在适度加大;同时,国内经济面临环境较为复杂,信贷政策需要注重精准质效。具体看,继续加大民营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量增、面扩、价降”,继续落实和加大受困行业企业帮扶支持,加大基建重点项目融资保障、配套,加快推动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落实稳楼市政策组合拳和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楼市加快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
严跃进认为,此次全国性商业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使得今年11~12月,以及明年上半年的信贷工作投放思路更加清晰:
一是信贷投放要站在更好的位置去看,即从稳经济大盘的角度入手,尤其是从拉动消费、投资等角度入手。这是商业银行和房企等需要把握的大方向和总基调,其与金融16条提及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略有侧重点的。二是此次政策也可以看出一些新的市场情况,包括建筑企业资金状况较差、信托业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风险、配套融资方的支持政策略显空白,所以此次政策填补了此类空白,对于防范化解风险、巩固金融16条政策工具效应等都有积极作用,也进一步体现了信贷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7. 刚刚,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开会:金融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每经编辑 彭水萍
央行网站信息显示,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主持,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肖远企出席,住房城乡建设部、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国24家主要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部门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稳定,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刚刚,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开会:金融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 央行、银保监会召开座谈会,事关房地产金融!

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强调,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在两天前,9月27日,据央行官网发布的消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于9月24日在北京召开。其中,央行例会首次提及房地产,并明确“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房地产市场降温、某些龙头房企出现资金“爆雷”,购房者信心下降的环境下,央行在三天内两次提及房地产“维稳”,有重要信号意义,也向外界传递了“稳”的信心,给“金九银十”中的购房者吃了“定心丸”。
央行在三天内两次提及房地产“维稳”,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具有重要信号意义。图片来源/IC photo
根据此次座谈会的要求,“法治化、市场化原则”成为新的指导方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读称:“按照法治化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这里或涉及过去几种错误的信贷操作,包括随意对一些房企项目抽贷停贷、随意设定或调整按揭贷款标准、以额度不足理由无故拒绝按揭贷款。类似操作对房企和购房者都造成了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下半年以来,全国多数一二线城市面临着“缓贷”甚至“停贷”的局面,各大银行以额度不足为由,新房贷款放款趋缓,二手房直接面临“停贷”,这也造成了一些城市二手房市场急转直下,而购房者也面临着更高的购房成本。
从目前的房地产形势来看,在趋严的调控政策下,房地产市场由热转冷。根据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8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18.7%,增速较7月回落11.6个百分点;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1027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2.5%。同时,从各大城市看,根据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今年8月,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回落或继续下降,尤其是二手房市场,今年8月,全国70个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涨幅为0.0%,这是在连续16个月房价上涨之后二手房止涨,也预示着市场拐点的到来。
而值得注意的是,从最新政策要求来看,“配合”成为核心关键词。在新的市场形势下,此次央行和银保监会召开的座谈会要求地方银行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维护房地产平稳发展。对此,严跃进认为:“这其中的含义是银行房贷政策要多听取房管局的意见。就近期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因素看,开始从过热转为过冷,尤其是市场交易量。从稳定的角度看,金融机构需要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积极在信贷政策上做微调或者放松。”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微调”并不等同于“放水”、并不等同于“短期刺激”,也并不等同于政策的“急转弯”。在央行的三季度工作会议上,也强调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而房地产的金融政策主要是“维稳”,重点落在了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这一点也和“房住不炒”的内涵相吻合。
对于政策微调的方向,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预计金融方面将围绕“调节奏,保稳定”两个关键词进行,金融机构将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根据城市实际需求,因城施策,合理安排房地产信贷投放节奏,避免出现上半年的信贷投放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节奏错配,避免信贷大面积收紧误伤基本住房需求。当前整个行业处于转型期,平衡好行政调控和市场化配置,将有助于平滑转型带来的市场波动,保持整体市场平稳发展。
严跃进预测称,预计四季度,信贷政策或有进一步微调,主要方向为结构上优化,除了传统的按揭贷款等领域外,租赁住房市场的信贷工作需要加速,以积极配合租赁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四季度也会适当增加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流程,以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