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 会计科目 影响

2024-05-02 19:16

1. 新收入准则 会计科目 影响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收入准则 会计科目 影响

2. 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版“收入准则”施行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影响 
  (1)对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核算的影响 
  新版收入准则的出台扩大了企业收入的核算范围,顺应了第三产业特别是某些新兴行业会计核算发展的需要。例如,按照收入初始确认与计量核算新规定的要求,当企业向用户预收商品定金或服务款项预约费用时,该项资金应该被暂且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双方依照合同履约正式完成后,才可以将该款项确认为企业收入。但当用户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约时,企业可以适当没收质押用户预先支付的定金,这一笔费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被认定为企业收入。 
  除此之外,按照新版收入准则中对于商业合同满足条款的要求,如果合同能同时满足前文所述的五项约定,那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企业初始计量便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在后续计量与核算的环节,企业也有权利依照业务的发生发展的具体实施情况判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重新评估与测算。但是,如果在合同开始日,合同双方所营造的条件并不能完全满足前文所述的五项约定,那么就不能自当日起确定初始计量收入,需要在后续合同和业务的完善过程中,再经过进一步的计量测算。   (2)对财务报表公开与披露的影响 
  正如前文所述,新版收入准则中新增了有关企业收入披露的三项条款与约定,分别是合同资产与债务信息、会计估算结果信息以及企业经营主体信息。因此,企业会计在进行收入核算的过程中,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也要满足新的要求,例如,在对比数的设定方面,要按照新版收入确认模型的要求进行分解核算;在信息披露方面,要将企业的合同资产与合同债务信息按照不同类别进行细致划分;对于合同履约尤其是商业服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节点进行精确测量,并对不同节点的交易价格作出展示。 
  (3)对交易金额确认的影响 
  新版收入准则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将资产负债这一因素引入会计核算领域,把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控制主体权利变更看作直接评判依据。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只要支付费用的用户获得了实际控制权,企业就可以计算收入。在这一过程中,商业交易的价格是一个需要思考概率分散的期望值。对会计人员来说,要想确认交易金额,就必须综合考量可变对价与货币时向价值等因素。此外,还应该将国家税法在收入确认方面的规定与新版收入准则相对照比较,进而综合考量和确认交易金额总值与净值等差异。

3.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是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这四个都是属于报表项目。直接可以在对应的报表项目里面去填列就可以了。 应收票据主要是对于还没有到期没有收款的商业票据,应收账款就是客户欠你的这个货款。应收款项融资,它主要是指在新的收入准则里面就存在这个融资性质的这一部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是指某一时段履约义务里面利益间,为了履约而支付的这个成本的一部分。【摘要】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是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这四个都是属于报表项目。直接可以在对应的报表项目里面去填列就可以了。 应收票据主要是对于还没有到期没有收款的商业票据,应收账款就是客户欠你的这个货款。应收款项融资,它主要是指在新的收入准则里面就存在这个融资性质的这一部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是指某一时段履约义务里面利益间,为了履约而支付的这个成本的一部分。【回答】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A,无条件的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B.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也就是说,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失即可收款【提问】
亲是的【回答】
而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合同约定款项的权利,所受唯一限制就是时间,当时间流逝到对方付款即可【回答】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折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

4.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析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

亲,您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析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根据调查,1、“合同资产”科目的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2、“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根本区别“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而是一种有条件的收款权利,该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力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如履约义务执行情况等。因此,从收取款项的确定性来讲,“合同资产”要弱于“应收账款”。仅仅随着时间流逝即可收款的是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了信用风险外,还要承担其他的风险,比如履约风险等。基于以上分析,两者的根本区别是: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摘要】
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析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什么【提问】
亲,您好[心]~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新收入准则下,应收账款相关科目的对比分析中,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根据调查,1、“合同资产”科目的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本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2、“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根本区别“应收账款”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而是一种有条件的收款权利,该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力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如履约义务执行情况等。因此,从收取款项的确定性来讲,“合同资产”要弱于“应收账款”。仅仅随着时间流逝即可收款的是应收账款,即“应收账款”只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了信用风险外,还要承担其他的风险,比如履约风险等。基于以上分析,两者的根本区别是:企业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应当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回答】

5. 浅析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影响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浅析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影响

6. 新会计准则的其他收益明细科目有哪些


7. 2011看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2011看新会计准则新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8. 新会计准则的其他收益明细科目有哪些

新政府补助准则下新设的会计科目。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而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只核算以下两项内容:
1、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费用的同时增加的所有者权益
2、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其他权益变动。

扩展资料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同时,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收入